一、招聘信息的處理
企業招聘時會獲得大量簡歷,上面包含應聘者的個人信息。企業對應聘未成功者的信息處理一般只是提示作為企業后備人才納入儲備庫中,目前這種做法已經不適應法律要求。建議企業在招聘信息中明確應聘未成功者簡歷的處理方式,若要將信息納入人才儲備庫中,應當征得同意并建立人才庫管理規范以做到合法合規。
二、“背調”的規范
員工背景調查環節的信息保護問題主要分兩方面:一是企業對員工進行背景調查;二是企業收到其他公司對員工的背景調查。對第一種情況,建議企業在“背調”前征得員工的書面同意,并在書面文件中明確調查范圍;對第二種情況,若企業事先未征得員工同意,不建議企業向他人透露員工的信息。
三、入職員工信息的分類
絕大部分企業都要求員工填寫《員工信息采集表》等文件,其內容包括姓名、聯系方式、住址、學歷、婚姻狀況、健康狀況等。上述信息部分屬于訂立合同實施人力資源管理所必須,部分屬于應當征得員工同意方可收集。企業應當進行區分,并告知員工信息收集的目的、使用方式、保護措施等。
四、員工信息日常管理
建議企業設立人力資源專業崗位,明確責任主體;建議設立員工信息保護機制,明確可查詢、復制的權限;建議制定員工信息管理規范,對員工信息保存、查詢、復制、刪除等流程進行規范;建議針對員工信息的使用、處理均要留痕。
五、離職員工信息處理
員工離職并不代表企業必須要刪除員工的個人信息,當然也不代表企業可以隨意處置信息。企業應當準確區分哪些信息屬于實施人力資源管理所必須,哪些信息屬于需經員工同意才可處理。無論上述哪一類信息,企業都應當做好保護措施,未經員工許可前不得向他人披露。